Wednesday, October 25, 2006

我怎麼會忘了你?

昨日凌晨12時15分收到你的短訊,登時將心中的鬱悶一掃而空,好心情相信將會如以往般長達數日之久。

壓根兒都沒有想到你會在如此繁忙的日子裡想起我。調皮的你, 還問我怎麼沒為你捎來祝福,是否是把你給忘了?

親愛的,我怎麼會忘記你呢?收到你的短訊的數個小時前,我還剛為你11月的生日買了張生日卡,禮物更早在9月就買好了!你說,我又怎麼會忘記你呢?

可是,你為何在我傳了長達4則的短訊後,就再也沒有消息了呢?

你,是否已經忘了我?

Sunday, October 22, 2006

天底下最幸福的事

天底下最幸福的事,莫過於高枕無憂。

看電視看悶了,就睡他一覺。
周公不一定比俊祥斐勇俊好看,但勝在心目中的所有帥哥有望在夢境中共聚一堂,說不定還能跟他們談談情,跳跳舞。

讀書讀不進腦,就睡他一覺。
大腦就是那麼神奇,有時耗了數個小時都搞不懂的化學物理,一覺醒來竟能融會貫通,苦思數天的創作靈感也接踵而來。

煩惱解決不了,就睡他一覺。
醒來後,煩惱並不會就此消失,不過勝在有更多精神和更多體力去面對問題,解決問題起來也會事半功倍。

不過,我喜歡睡覺,卻沒有那麼多計算,只認為累了就睡,睡夠了就自然醒, 是最直接不過的道理。心底裡暗地相信,天底下最殘忍的懲罰就是不讓人睡覺。所幸工作時間並不如常人般朝九晚五,很多時候都能睡到自然醒,不是不讓人羨慕的。

今天睡到早上11時30分才醒來,然後就一直穿著睡衣在客廳裡晃。先把第一碟米粉當早餐吃,然後再把第二碟當午餐吃,吃完香橙又吃蕃茄,下午再來一碗亞三辣沙,把肚皮撐得飽飽的。呆在家裡有甚麼好玩?好玩稱不上,可是卻挺逍遙的。不必困在車龍陣裡,也不必讓區區的一個商場泊車位左右心情。甲之熊掌,乙之砒霜。

下午6時,睡虫來襲,再睡一個覺。醒來後,再吃一頓,眼看一天就這樣在吃喝睡中過去了。

現在,心情依舊愉快,但卻有少許擔心。上週末就因在傍晚時分睡了兩個小時,以致凌晨4時方闔得上眼。第二天因要上班,只得硬撐著爬起身,有點預支幸福的感覺。跟同事聊起這事,同事說,人老了,不能睡太多, 一天睡上十幾個小時,是年輕人的專利。天啊,我才24歲,那麼快就不能為所欲睡?

周公,我今晚可與你有約,別忘了我哦!

奈良美智

因為大頭娃娃,認識奈良美智。
因為奈良美智,閱讀《小星星通信》。

從這本還未完成的自傳,遇見單純又執著的奈良美智,猶如一股清流。
尤其喜歡奈良美智為展覽所取的名字:
I don't mind, if you forget me.
以及
Never forget your beginner's spirit.

寫得好極了,直中心坎。因此在關於自己一欄中一併借用了,特此言明出處。

終於

世上無難事,只怕有心人。

這話確實是金玉良言。

無可否認,並不是事事只要踏出一步,必然有收穫,不過更多的失敗,皆因要得不夠堅決徹底。

可能太多選擇,因而目標不夠專注,或空想而不去行動更為容易,所以總是只能窮羨慕他人。

於是,終於將想法化為行動,首次有了自己的部落格。

至於會寫多久,
隨緣吧!
畢竟,只想留住片刻。
再說,這世界已不需更多你我皆沒把握兌現的承諾。

突然想起另一句經典詞句,乃出自麥兜:
火雞的滋味,未吃與吃的第一口間已是牠的最高峰,之後不過在拖延。

也許,這是大腦在安慰我,
叫我不必為自己的懶惰而懊悔。